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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2007/3/17

Something I should write down.

引子:
一篇儿文章,触动了我那我自己一直觉得比较脆弱和敏感甚至觉得有一些女性化的感情细胞。摘一些片断。
 
他最终身着黑色西装走上球场,并亲口说出了那句自己在四年前欠下的“再见”。于是这个晚上所有的风头,都被这个不穿球衣的人轻而易举地抢去了。贝克汉姆欠老特拉福德一声正式的道别。2003年,当他结束自己14年的红魔生涯远赴西班牙时,一切都显得太过于仓促杂乱。“我等了四年,才终于能够回来对你们说一句感谢,感谢你们在这些年中给我的支持。”比赛中场休息,这位曾经的曼联7号在全场74343名球迷的倾情注目中走上球场,接过了主持人手中的话筒。“如果没有曼联球迷的支持,尤其是发生在1998年世界杯之后的一切,我决不可能挺过来。回来真好,我等了四年才有机会向曼联球迷说一声再见,所以这一刻对我弥足珍贵。”他沉默片刻,用自己的招牌笑容平复此时已过分激动的心情。看到贝克汉姆眼中闪烁的光芒,你丝毫不会怀疑他心中仍有着回归的冲动。贝克汉姆永远不会再回到曼联了,就像一场梦不可能回到开始的地方。他最后向这片球场上的人们挥了挥手,然后,他西装革履的身影渐渐消失在球员通道的尽头。这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一声正式的道别,让所有爱恨就此归零。
 
正文:
昨天看到了这里,我就不行了。海东能体会吧。我有的时候儿太感性了,接近于脆弱。想起了2000年的夏天,那时和nec说:“走啊,贝去啊。”然后两个人大中午的,晒着大太阳,在平安大道上那个很显眼的偌大的操场上,只是我们两个人,傻了吧叽的对着空门儿瞎踢任意球,拼命模仿他在2000年欧锦赛的那球儿。我们两个挫人,必然是瞎踢了。但那时真的很爽,单纯的快乐。贝克汉姆这一席话,让我看了后想哭。他真的很忠诚,很忠诚。我心目中的那个贝克汉姆还在,他是曼联的旗帜,以前是,以后还是。他是个男人,经过了98年,他站起来了。这就是我最欣赏的男人。能爬起来的男人。他的右脚是我认为,目前这个世界上最好的右脚,没有人比得过。他马上要来洛杉矶了,到时候儿一定要去现场看比赛,希望能够有机会近距离接触他,然后对他说一句:"You are really a good man and thank you for all your contributions to Man Utd. Hope everything will be fine for you.”
 
JONI-HUN的blog让我想起了小柯,他出新专辑了,我全下了,全听了,牛人就是牛人。“你说我容易吗”,第一遍听我心跳就和它产生了完全的共鸣。于是我马上回想起了《贫嘴张大民的幸福生活》,想起了它的片尾曲,小柯的音乐,“日子”。那时候儿我初三快中考了,天天看张大民,就是很喜欢那曲子。那时候还看不太懂歌词的意思,现在下了它,再看词,比以前有更进一步的认识了。我说过要写一个音乐的blog,我一定写。春假的时候儿吧,看我能不能一篇儿写下,写不下我就多写几个,因为音乐对于我来说,实在是太重要了。盗用JONI-HUN的一句话“对我来说,哪怕一刹那的感动,也会被生命记录下来”。
 
马上放春假了,下星期还有最后一门儿final。今天被阿诺虐完,人生中又少了一难。做他的卷子,我瞬间找到了自己7,8年前参加中学竞赛的感觉。那种感觉可不好。按李云帆的话:“对,我也是感觉我跟做竞赛题似的。在那种情况下,没有想的时间,只有写的时间。所以不能指望着有的题你想一下就能做出来,因为没有时间让你想。”春假有十天,好好儿休息休息。这个quarter过得太快了。下个quarter会不会也这么快?然后就是暑假了,说话到美国就一年了。我天天想着我的祖国,无论它到底怎么样。到了美国的爱国情绪极度高涨。关于这方面,我想我有必要找个时间好好儿整理一下思绪。
 
南加州已经开始30摄氏度了,要穿短袖儿了。每天听着iPod,骑车来学校或者回家的路上,我闻到了野花的香味,真的好香啊。香到了我的心里,香到让我想停下来一直闻。我只想要一个平凡和普通的生活。
 
最近思绪很混乱,东想想西想想。昨天下午复习完阿诺,走在回家吃饭的路上,听着iPod,我突然找到了一种熟悉的感觉。我说不上来那是什么感觉。眼前的一切,好像那么熟悉,仿佛以前曾经经历过。然后心就被那动听的音乐一直沉醉着。最近总是刻意让自己挺起胸膛走路,走得越直越好,尤其是在美国的大地上。昨天跟海东说,人一辈子活不了几个十年,一晃就进棺材板儿了,别活得那么累,这就是令狐冲教给我的。
 
最近老觉得在做梦,我体会到了什么叫“人生如梦”。梦开始的地方是什么样子?我们能不能回到梦开始的地方?又或者我们的梦到底是不是梦。希望我会有答案。
 
最后,我要谢谢曼联的7号儿,丛坎通纳到贝克汉姆,再到C·罗。7号儿的传说早已开始,永远不会结束。你们给了我力量。
 
PS:这篇儿纯属不知道自己说些什么,思维很跳跃。title也是写完了才起的。还是那句话,有些话,说出来舒服:)
2007/3/5

婚礼

刚才查邮箱,师姐发了个link,婚礼的照片儿终于弄全了,于是下载一些,挑几张放上来。
一页一页的翻看这些照片儿,细细回味当时的场景。
哎呀哎呀哎呀,婚礼啊,神圣啊。
那天还真是好多第一次,第一次穿自己的正装(以前都是穿爸爸的),第一次参加西式的婚礼,第一次当着那许多第一次见面的人毫无准备的致词……
现在想起来,好像做梦一样……
刚才正和安思蔚聊天儿,她说每次看见婚礼的DV,配上音乐的那种,都会有想哭的冲动,我说也许是因为婚礼确实是人生的一件大事儿吧,它是如此的神圣,如此的有意义,会是喜极而泣吧。
想问问大家,你能想象你自己作为当事人(新郎或者新娘)到了那一天是什么样子吗?你能想象当时的场景吗?
反正我是觉得这事儿挺恐怖的,我真不敢想……
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想起了令狐冲和任盈盈的拜堂……
千秋万载,永为夫妇。
 
今天纯粹心血来潮,写了一些自己都觉得语无伦次的话,大家见谅。
seems that it doesn't make any sense???.......